第(1/3)页 玛丽坐在书桌前,手里把玩着一个小小的盒子。 盒子是深色的木头,边角已经磨得有些发亮——从巴斯带回来之后,她已经打开过很多次了。每次打开,都只是为了看看里面的东西,摸一摸,然后再合上。 今天她终于决定用一用它。 她打开盒子。 里面躺着一方印章,方方正正的,不大,刚好能握在手心里。石头的颜色很特别,不是英国常见的深色硬石,而是一种温润的、微微透光的黄——像蜂蜜,又像秋天的落叶泡在阳光下。 寿山石。 三个月前在巴斯,她偶然路过一家专卖东方货物的铺子。橱窗里摆着瓷器、丝绸、漆器,还有几方印章。店主是个头发花白的老头,说这些东西都是从东印度公司运回来的,真正的中国货。 她一眼就看中了这块石头。 不是因为它贵重——店主说这种石头在中国很常见,不是什么稀罕物。是因为它的颜色。那种温温润润的黄,让她想起小时候在淮海路的秋天,阳光透过梧桐叶落在手心里的样子。 她买下来,找了巴斯最好的刻字匠。 “刻什么?”老头问她。 她想了很久,画了一张草图。 一支羽毛笔,斜斜的,笔尖朝下。旁边一朵小小的野蔷薇,开着五片花瓣。 外圈是几个字母:TOMASON。 内圈只有一个:M。 老头看了半天,没问什么,只是点了点头。 半个月后,她拿到了这方印章。 --- 现在,她把它握在手心里。 石头温温的,不凉,不像金属那样一下子就把温度吸走。表面很光滑,边角被磨得圆润,刻痕深的地方颜色浅一些,能看出刀锋走过的痕迹。 她翻过来,看那图案。 羽毛笔的笔尖很细,每一根羽毛的纹路都刻出来了。野蔷薇的五片花瓣,一片不少,花心还有一个小小的点。 外圈的字母,一个个排得整整齐齐。 内圈那个“M”,是她自己。 玛丽。 玛丽的M。 她站起来,走到壁炉边,拿起那根专门用来熔火漆的小勺子,放进去一小块深蓝色的火漆。火舌舔着勺底,火漆慢慢融化,变成一汪浓稠的深蓝。 她把它倒在信封的封口上。 等了几秒,趁它还没完全凝固,她把那方印章按下去。 按的时候用了点力,石头微微陷进火漆里。她数了三下,然后轻轻抬起。 纸上留下一个清晰的印子。 深蓝色的底子上,浮现出那支羽毛笔,那朵野蔷薇,那一圈字,和那个小小的M。 她低下头,凑近了看。 羽毛笔的每一根羽毛都在。野蔷薇的花瓣圆圆的,像五颗小小的泪滴。托马逊那几个字母清清楚楚,连字母之间的空隙都印出来了。 最里面的M,规规矩矩,不大不小,刚好在正中央。 她用手指轻轻摸了摸,火漆已经凉了,硬了,光滑的,凉凉的,像一块小小的宝石嵌在纸上。 这是她的。 不是班纳特家三小姐的,不是谁的妹妹、谁的女儿、谁可能成为的谁的妻子的——是她的。 玛丽·班纳特。 托马逊。 她拿起那封信,对着窗户的光看。阳光透过那层深蓝色的火漆,把那些刻痕的影子投在纸上,淡淡的,浅浅的,像另一个世界的字。 她想起九岁那年,第一次给埃杰顿先生寄稿子的时候。那时候没有印章,没有火漆,只有一截粗布包着的手稿,和封口上用拇指按下的那个指印。 那个指印还在。在第一卷的合同上,在那些早期的信上,在她的记忆里。 那是她最早的印章。 独一无二的,无可替代的,全世界只有一个人有的。 现在她有了这个。 她把它放回那个小盒子里,盖上盖子,放回抽屉里,和那套象牙削笔刀放在一起。 --- 没几日家里收到一封信,是在伦敦的加德纳先生写的。 亲爱的姐姐: 伦敦近日天气晴好,夏日那恶臭还要等两个月才来。趁此机会,我想请简、伊丽莎白和玛丽来住段日子。 内子已收拾好房间,盼着见见外甥女们。她们可以看看威斯敏斯特教堂,听听大本钟的钟声,逛逛皮卡迪利的商铺。伦敦虽不及乡下清静,却也有乡间没有的热闹。简和伊丽莎白该见识见识,至于玛丽——伦敦的书店够她逛的。 若你们放心,就让人送她们来。 第(1/3)页